I. 目的
一. 培育學生領袖才能, 及服務精神。
二. 協助老師維持校園紀律, 建立良好校風。
II. 組織
一. 領袖生直屬於學校訓育組,由校長委任
二. 訓導老師指示及分派工作。
三. 領袖生將分為兩隊,各由總隊長率領,負責執行紀律。組長須每月填寫「隊員工作表現評核表」,將隊員的表現報告交正/副隊長審閱,再交予負責的訓育老師。

III. 工作範疇及權限
一. 協助維持校園秩序。
二. 協助訓育組推行訓育活動
三. 依校規檢查同學之校服髮飾, 向不守規則同學提出勸告。
四. 有權要求違規同學出示學生証,以便跟進有關事件。
五. 填寫每班領袖生報告交班主任及級主任老師審閱。
IV. 評核領袖生方法
一. 級主任、領袖生隊長及組長協助評核。
二. 同學反映意見, 由班長、班主任評分, 再交訓育組審核。
V. 領袖生獎勵計劃
一. 領袖生需遵守當值守則, 並以此作為評估標準, 此外訓育組老師亦會巡查各領袖生當值情況, 根據領袖生隊長及組長的評核報告, 以及各班級的考核表,
因應不同表現, 給予不同獎勵
二. 獎勵計劃 (每學期)
1優點 * 出席率達90%或以上。* 領袖生組長與隊長同意。
2 優點 * 出席率達95%或以上。* 領袖生組長與隊長同意。* 當值態度良好。
1小功或以上 * 出席率達95%或以上。* 領袖生組長與隊長同意。* 當值態度積極, 有責任心, 得到老師認同。
服務獎 * 除與以上相同外, 並且勇於承擔工作, 表現出色。
三. 除一般獎勵外(記優點/功),另設有「優異領袖生服務證書」。
VI. 當值指引
一. 當值守則:
1. 領袖生必須嚴守校規,以身作則。
2. 服從上級指示。
3. 當值必須準時當值,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4. 不得擅離職守。
5. 如當值日因事缺席, 必須事先安排其他領袖生代替當值, 並通知組長。
6. 須於老師不在場時維持課室秩序, 老師來到方可離開。
7. 上課10分鍾後未見老師出席, 應指示班長向校務處報告。
8. 當值時應該互相照應。
9. 處事必須公平。
二. 處理違規同學指引:
1. 遇有輕微違規事故, 應加以制止勸阻, 不要有身體接觸。
2. 遇有同學違規而欠服從者, 需冷靜控制情緒, 可要求同學出示學生証, 登記姓名, 以便跟進。
3. 遇有嚴重違規事故, 則盡快通知老師及其他領袖生隊長支援。
三. 領袖生襟章:
a. 必須小心保存, 於學期未交回訓育組。
b. 當值日必須配帶領袖生章在左襟上, 如忘記攜帶回校, 可向組長借用,即日放學後歸還組長。
c. 如有損壞或遺失, 須各領袖生隊長報失及補領。
d. 凡離職之領袖生, 須交回襟章。
VII. 領袖生職責
VII. 領袖生職責
一. 總隊長
1. 管理及帶領整體領袖生維持學校紀律。
2. 定期召集例會。
3. 編寫隊員當值崗位。
4. 查閱各領袖生報告。
5. 與各領袖生保持溝通及提供適當協助, 並向校方反映意見。
6. 每天巡查領袖生當值情況, 並協助訓育老師評核各隊員表現。
7. 早上於校門當值, 檢查同學之校服髮飾,並登記遲到同學姓名。
二. 副隊長
1. 協助總隊長處理領袖生事務。
2. 監察各小組當值情況。
3. 組長缺席時, 編排接替其職責。
4. 收集及查閱各領袖生報告。
5. 早上於校門當值, 檢查同學之校服髮飾,並登記遲到同學姓名。
三. 組長
1. 監察小組當值情況, 並填寫當值紀錄。
2. 協助正副隊長評核隊員。
3. 協助隊員填寫領袖生報告, 並定期收集報告交給級主任及班主任審閱。
4. 早上於校門當值, 檢查同學之校服髮飾,並登記遲到同學姓名。
四. 領袖生
1. 小息午膳當值, 維持校園秩序。
2. 協助檢查校服髮飾。
3. 定期填寫領袖生報告,並向班主任報告負責班別的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