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目標

- 有系統地記錄同學參與校外及校內服務的時數,肯定服務的意義和貢獻,
  推動同學多參與服務,並能自我管理,以提升個人信心。
- 同學透過參與服務,豐富生活經驗,促進個人成長及發展。
- 讓同學表達對人的關懷,發揮互助精神,貢獻社會。

(b) 推行細節

1. 服務分類及計算準則

服務 校內服務 校外服務 不計算服務時數
定義 服務於校內進行及沒有校外其他機構合辦。 校外進行或與校外機其他機構合辦。 .因職責原因而負責的   工作。
.低於半小時的工作不   予記錄。
例子 .開放日協助英文科當值攤位。
.協助班布置壁報。
.非值日生協助清潔課室。
.園藝組組員非集會時間澆灌盆栽。
.同學協助圖書館包書。
.陸運會擔任大會工作人員。
.制服團隊為學 校提供    服務。
.義工服務團活動。
.公益少年團清潔街道。
.賣物會當值 。
.學治會幹事籌辦聯歡會。
.科長收取功課。
.社幹事籌備陸運會。
.領袖生當值。
注意 .必須依據在校內實質服務時間,計算時數。
.「籌備工作」(非於校內進行)時數上限兩 小時。
.必須依據實質服務時間,  計算時數。
.可因應實質工作表現決定  確認時數。
.義工接受訓練的時數不作 計算。
.制服團隊的日常操練並不 能作為服務。

 

2. 最低服務時數要求

- 設最校內或校外「義工服務」總時數要求:

  第一時段:
07年6月1日至 07年12月31日
第二時段:
07年1月1日至08年5月31日

全學年
中一至中四、中六級 3小時 2小時 5小時
中五及中七級 3小時 --- 3小時

 .若同學於第一時段未能達到標準,須於第二時段補回時數。若全學年未達標準,
  則須參與試後的「校舍清潔日」。

3. 義工服務記錄冊

. 「義工服務記錄冊」附於同學的手冊內。
.「義工服務記錄冊」首部份記錄「校內服務」,後部份記錄「校外服務」。
.同學須自行填寫服務名稱、時間及時數,交負責老師簽署以示確認。
.同學須於每頁的右下方寫上該頁的總時數。
.校方於2007-2008年度統計時段如下:

  首時段: 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次時段: 2008年 1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4. 義工服務記錄冊的遞交

.每班設「義工服務大使」,負責推廣義工服務、聯絡及收取「義工服務記錄冊」,統計義工時數等。
.2007年 1月及6月,每班將派予「班統計」表格予同學填寫,「班統計」表格須連同「義工服務記錄冊」一起交予校 務處,由級統籌老抽樣核實,並了解同學服務情況,並取得全校「校內服務」及「校外服務」總時數資料。

級統籌 老師 中一級 中二級 中三級 中四級 中五級 中六級 中七級
顧定邦 何嘉恩 葉智豪 岑智行 譚瑞龍 馮家昌 梁兆儀

.派回義工手冊後,同學可繼續進行「次時段」的記錄。另課外活動組會公布各班統計得出的總時數、最多時同學、 全校平均時數等數據。
. 2007年1月,會安排獲「校外服務」嘉許獎狀的同學領取由社會福利署頒發的獎狀。
 2008年7月,將頒發獎狀「校內服務時數最高」的班別及同學。


5. 嘉許準則


.同學於學年內的「校外服務」及「校內服務」時數將會列示於同學的「非學術表現成績表」內,以示對服務的讚賞 及確認。
.「校外服務時數」記錄可累積:-
  凡服務達5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銅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10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銀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20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金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小功及1個優點。
.「校內服務時數」記錄不可累積,以年計:-
  凡服務達3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優點一個。
  凡服務達6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9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小功一個。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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