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目標
- 有系統地記錄同學參與校外及校內服務的時數,肯定服務的意義和貢獻,
推動同學多參與服務,並能自我管理,以提升個人信心。
- 同學透過參與服務,豐富生活經驗,促進個人成長及發展。
- 讓同學表達對人的關懷,發揮互助精神,貢獻社會。
(b) 推行細節
1. 服務分類及計算準則
| 服務 | 校內服務 | 校外服務 | 不計算服務時數 |
| 定義 | 服務於校內進行及沒有校外其他機構合辦。 | 校外進行或與校外機其他機構合辦。 | .因職責原因而負責的 工作。 .低於半小時的工作不 予記錄。 |
| 例子 | .開放日協助英文科當值攤位。 .協助班布置壁報。 .非值日生協助清潔課室。 .園藝組組員非集會時間澆灌盆栽。 .同學協助圖書館包書。 .陸運會擔任大會工作人員。 |
.制服團隊為學 校提供 服務。 .義工服務團活動。 .公益少年團清潔街道。 .賣物會當值 。 |
.學治會幹事籌辦聯歡會。 .科長收取功課。 .社幹事籌備陸運會。 .領袖生當值。 |
| 注意 | .必須依據在校內實質服務時間,計算時數。 .「籌備工作」(非於校內進行)時數上限兩 小時。 |
.必須依據實質服務時間, 計算時數。 .可因應實質工作表現決定 確認時數。 |
.義工接受訓練的時數不作 計算。 .制服團隊的日常操練並不 能作為服務。 |
2. 最低服務時數要求
- 設最校內或校外「義工服務」總時數要求:
| 第一時段: 07年6月1日至 07年12月31日 |
第二時段: 07年1月1日至08年5月31日 |
全學年 |
|
| 中一至中四、中六級 | 3小時 | 2小時 | 5小時 |
| 中五及中七級 | 3小時 | --- | 3小時 |
.若同學於第一時段未能達到標準,須於第二時段補回時數。若全學年未達標準,
則須參與試後的「校舍清潔日」。
3. 義工服務記錄冊
| . 「義工服務記錄冊」附於同學的手冊內。 |
| .「義工服務記錄冊」首部份記錄「校內服務」,後部份記錄「校外服務」。 |
| .同學須自行填寫服務名稱、時間及時數,交負責老師簽署以示確認。 |
| .同學須於每頁的右下方寫上該頁的總時數。 |
| .校方於2007-2008年度統計時段如下: 首時段: 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次時段: 2008年 1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
4. 義工服務記錄冊的遞交
.每班設「義工服務大使」,負責推廣義工服務、聯絡及收取「義工服務記錄冊」,統計義工時數等。
.2007年 1月及6月,每班將派予「班統計」表格予同學填寫,「班統計」表格須連同「義工服務記錄冊」一起交予校 務處,由級統籌老抽樣核實,並了解同學服務情況,並取得全校「校內服務」及「校外服務」總時數資料。
| 級統籌 老師 | 中一級 | 中二級 | 中三級 | 中四級 | 中五級 | 中六級 | 中七級 |
| 顧定邦 | 何嘉恩 | 葉智豪 | 岑智行 | 譚瑞龍 | 馮家昌 | 梁兆儀 |
.派回義工手冊後,同學可繼續進行「次時段」的記錄。另課外活動組會公布各班統計得出的總時數、最多時同學、 全校平均時數等數據。
. 2007年1月,會安排獲「校外服務」嘉許獎狀的同學領取由社會福利署頒發的獎狀。
2008年7月,將頒發獎狀「校內服務時數最高」的班別及同學。
5. 嘉許準則
.同學於學年內的「校外服務」及「校內服務」時數將會列示於同學的「非學術表現成績表」內,以示對服務的讚賞 及確認。
.「校外服務時數」記錄可累積:-
凡服務達5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銅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10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銀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200小時或以上者,可獲頒發「嘉許金狀」,另校方會記同學小功及1個優點。
.「校內服務時數」記錄不可累積,以年計:-
凡服務達3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優點一個。
凡服務達6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優點兩個。
凡服務達90小時或以上者,同學可獲記小功一個。
- 完 -
明愛莊月明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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